| 评估质量控制制度
1、评估人员在执行评估业务时,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坚持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原则。
2、严格履行评估协议书的委托,认真、科学地采用评估方法,按照法定的评估程序完成评估业务。
3、评估人员在资料搜集、调查、判断和意见时应当实事求是,不以主观好恶或个人偏见行事,不允许因成见或偏见影响评估结果的客观性。
4、评估人员与委托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时,应回避。
5、评估人员对评估结果和撰写的评估报告须提供可靠、充实的依据,财产核定、实地勘查、技术签定、评定估算等评估过程均应形成文字工作底稿,采用的数据、住处资料注明来源渠道。
6、实行评估报告审核、签发、存档管理制度。
7、评估人员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接受委托承办业务,也不得为他人的评估结果签字盖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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